iformula,healthology,cgmp-“發票局長劉三職”背後隱藏多少貓膩


  坐著兼職的位子,舞著權力的棒子,揣著報銷的票子,摘瞭不戴的帽子,沒瞭監督的影子。
  這首打油詩形象地調侃瞭當代官場幹部選任的不正常現象,以一種幽默的方式反映瞭民心民聲,起著警世策人的作用。如果在幹部的選任上不嚴格把關,讓一個品德低劣、業績平庸、慣於鉆營取巧、視個人利益高於一切的人混進黨員幹部隊伍,選進領導崗位,顯然是極其危險的。
  黑龍江依蘭縣身兼四職的劉國華無疑就是這樣的典型,除瞭任建設局紀檢書記、副局長、物業辦主任之外,此君還擔任瞭自來水公司的一把手。這位身兼四職的“能人”日前被“組織”上免去自來水公司經理一職,變成瞭名副其實的“劉三職”。他是被啥“掀翻”的呢?或者說,他是“栽”在哪裡瞭呢?據媒體報道,一內部知情人舉報時任環衛處主任的劉國華,利用負責單位全面工作、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采用讓“依蘭縣客運公司加油站”虛開發票的手段,貪污公款。
  一直以來,咱們常聽說機關單位裡人浮於事,“一正N副”的新聞也是屢見不鮮,真沒想到在黑龍江依蘭縣,一個官員居然可以身兼四職。是“劉三職”的工作能力超強?是當地人才匱乏?還是該地區精減機構、減員增效的動作非同一般?
  不管怎麼說,“劉三職”一人曾幹四人的活,其能力是沒得說的。但依我所見,這種身兼四個實職的事例,所驗證的不是別的能力,而隻是貪腐能力的超強,當然也驗證瞭當地紀檢監察、審計機構能力的弱小。要知道,黨政領導幹部是禁止在企、事業單位兼任實職的。為瞭杜絕官員兼任企、事業單位實職的亂象,中央還專門下發瞭相關文件。既然有明文禁止,但“劉三職”還是兼上瞭四個實職,這難道不能證明“劉三職”手眼通天,有“拿下”上級領導的本領麼?而當地紀監、審計機構多年來任由此事這麼發展下去,真不知是水平問題還是責任問題。
  如果真要對“劉三職”問責,那麼就不能止步於“免其一職”,免一職隻是問責追責的第一步,下一步追責才是重點,“劉三職”犯瞭什麼罪,什麼法,就要依法依規來處理。“免一職”是一回事,追不追責又是另一回事。更何況“劉三職”頭上還有三頂官帽,他的每一頂官帽都不是一件免責“金鐘罩”,它(官帽)隻是一種權力的符號,更是一種責任符號,任何人試圖以一個職務、一頂官帽換取追責換取免除法律懲罰的企圖,都不可能得逞。
  不僅是“劉三職”要追責,對那些提拔、重用他的人,以及負有監督職責的人,應當立即啟動“追責機制”。如果“劉三職”涉貪且被容忍,那麼就是對犯錯(法)“劉三職”的包屁、縱容,也就否認瞭“劉三職”犯錯(法)這個基本事實,如果這種情況得不到當地有關部門的重視,那麼不是“劉三職”的違規犯罪讓人心驚,而是當地有關部門對犯錯(法)“劉三職”的“默許”和“寬容”讓人害怕,這種問責方式,顯然把民眾“忽悠”瞭。
  現在看來,基本可以肯定,像“劉三職”這樣的貪官,不大可能是一個人在“戰鬥”,當地紀檢機關,也不大可能在“劉三職”如此不受約束的情況下,對其濫權行為一無所知。究竟是誰“培養”瞭“劉三職”超強的貪腐能力?這個未解之題,答案其實很簡單,但當地有關部門認真負責地解答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