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ormula,healthology,cgmp-“隨遷子女”納入財政保障的制度善意


  繼教育部公佈2012年工作要點後,教育部基礎一司也公佈瞭2012年重點工作。其中一大重點是將常住人口全部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全部納入財政保障范圍,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隨遷子女全部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將一解流入地政府部門的後顧之憂。還將減少留守兒童,改變他們向下的命運之路。一份來自廣東三大監獄的調查顯示,八成犯罪的新生代農民工在幼年時留守農村無人看管。換言之,他們年少時曾是留守兒童。隨遷子女納入財政保障雖然值得激賞,但應該厘清,究竟是國傢財政負責還是地方財政負責,抑或兼而有之?如果有國傢財政兜底,這筆錢是否完整用在隨遷子女身上?如果地方財政負責,如何確保這筆錢投入到位?
  隨遷子女全部納入財政保障,隻是第一步,應關注他們能否真正進入公立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此外,隨遷子女需要的不隻是義務教育,更需要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眾所周知,《國傢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瞭“兩為主”政策,其主旨是“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研究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如果隨遷子女隻能受教育,而無法在當地升學考試,特別是不能參加高考,到最後不得不回戶籍所在地考試,其命運或許因而變得黯然。
  隨遷子女全部納入財政保障,是對義務教育法的踐行與深化,是隨遷子女接受教育、開啟人生畫卷的基石。為瞭讓隨遷子女更好地接受優質教育、融入城市生活,顯然還需要更多的制度性安排。(石城客)